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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益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11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6,791,127,291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11/12~105/01/11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8.00~12.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1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50,0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第八次買回期間:104/9/22~104/11/21,預定買回50,000,000股,已於104年11月3日

執行完畢。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經民國104年11月11日第九屆第十六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二順位房貸辦理銀行任何問題免費諮詢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11%,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

本公司流動資產之0.75%,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

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台北信貸房屋借款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會計師之評估意見,本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計劃之買回區間價格尚屬合理,另對

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

房子信用貸款借款任何問題免費諮詢等之影響並不重大。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群益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已發行股份-000511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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